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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5)编纂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次数:


    一、编撰要求

(一)《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5)》采用分类、条目编撰法,以特载、概述、概况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审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学单位工作、教学辅助机构、交流与合作、后勤基建、财务与资产管理、出版卫生工作、安全保卫、群团工作、校办产业等栏目为纬。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全校各领域、各系统的情况。

(二)《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5)》各栏目、各分目之首,一般设概述或概况内容,反映各系统、各单位、各领域的总体情况。分目、条目中,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撰稿形式,每一条目后须注明撰稿单位。

(三)《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5)》编撰内容时间,上起2024年1月1日,下止2024年12月31日。在2024年发生,在下一年度结束的内容,入下一年度,不在本次编撰之列。

(四)交叉内容采取区别视角,详略互现的方式。

二、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的记述是以整个学校的口吻,是代表学校叙述某方面的工作或某单位的情况。

(二)各部门、单位的主要材料,是综合性的材料,需要进行综合、总结和提炼,不是部门、单位每年的工作总结。

(三)稿件的撰写,力求准确恰当,符合事实,不夸大,不渲染,不评价,不议论,不杜撰,不扭曲,不缩小,不形容,不修饰,主要是记录和讲述事实,语言要精练。

(四)各类名称要使用全称,使用简称时,在首次出现用括号注明。

(五)不使用代词,如“我处”、“我院”等,应直书学院名、处名等。

(六)条目内容中,尽量去掉数字条目及分段序号,可以换成主题句。

(七)数字的使用:年代、日期、时、分等:如2024年4月30日,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度量衡、物量、人数等:如20米,40人等,使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基数词、固定词等:如“九一八”等,不用阿拉伯数字。

(八)除标题外,一律用5号宋体字。

三、责任分工

(一)《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5)》编撰工作,由学校年鉴编纂工作委员会领导、组织与协调。

(二)学校年鉴编纂办公室(职能部门为档案馆)负责具体的编撰工作。提出年鉴编撰提纲,安排各单位编撰任务及分工,提出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编写稿件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等。

(三)学校各部门、单位为基础稿件的编撰与所需各类材料的提供者,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四)年鉴编纂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年鉴稿件与相关材料的组织、汇总、编辑、修改,最终提交学校年鉴编纂工作委员会审定。

四、工作安排

(一)年鉴编写任务下发各部门、单位后,各部门、单位落实编写人员,明确编写任务和要求,正式启动编撰工作。

(二)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各类材料的报送。所报材料,须经部门、单位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部门、单位的年鉴编写任务分配单在吉林建筑大学年鉴工作微信群中下发。请参考任务分配单撰写。

(四)各部门、单位所交初稿,由学校年鉴工作办公室审验,并经与各单位协商审改后,形成确认稿。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一并交送。

五、年鉴材料移交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吉林建筑大学年鉴工作微信群:学校各单位、部门年鉴撰写人员加入,以便工作交流与文件的传递。

联系人:左嘉麟            联系电话:0431—84566499



 

                                    档案馆校史馆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