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24 浏览次数:
学生档案领取管理规定
1、学生需持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调档函,领取本人档案。
2、学生需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本人档案。
3、非学生本人领取档案,领取者需持有学生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调档函和领取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如学生本人未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要去学校财务部门开具未欠缴学费证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领取。
5、学生档案需要由档案部门粘贴封口贴并在封口贴上盖章,交与学生本人。
6、学生领取档案后,需在《学生档案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