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年鉴 (2024)编纂工作安排
一、编撰要求
(一)《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4)》采用分类、条目编撰法, 以特载、概述、概况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党的建设与思想政 治工作、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审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学 单位工作、教学辅助机构、交流与合作、后勤基建、财务与资产 管理、出版卫生工作、安全保卫、群团工作、校办产业等栏目为 纬。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全校各领域、各系统的情况。
(二)《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4)》各栏目、各分目之首, 一般设概述或概况内容,反映各系统、各单位、各领域的总体情 况。分目、条目中,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撰稿形式,每一条目 后须注明撰稿单位。
(三)《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4)》编撰内容时间,上起 2023 年 1 月 1 日,下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 2023 年发生, 在下一年度结束的内容,入下一年度,不在本次编撰之列。
(四)交叉内容采取区别视角,详略互现的方式。
二、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的记述是以整个学校的口吻,是代表学 校叙述某方面的工作或某单位的情况。
(二)各部门、单位的主要材料,是综合性的材料,需要进 行综合、总结和提炼,不是部门、单位每年的工作总结。
(三)稿件的撰写,力求准确恰当,符合事实,不夸大,不 渲染,不评价,不议论,不杜撰,不扭曲,不缩小,不形容,不 修饰,主要是记录和讲述事实,语言要精练。
(四)各类名称要使用全称,使用简称时,在首次出现用括 号注明。
(五)不使用代词,如“我处”、“我院”等,应直书学院名、 处名等。
(六)条目内容中,尽量去掉数字条目及分段序号,可以换 成主题句。
(七)数字的使用:年代、 日期、时、分等:如 2023 年 4 月 30 日,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度量衡、物量、人数等:如 20 米,
40 人等,使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基数词、固定词等:如“九 ·一 八”等,不用阿拉伯数字。
(八)除标题外,一律用 5 号宋体字。
三、责任分工
(一)《吉林建筑大学年鉴(2024)》编撰工作,由学校年鉴 编纂工作委员会领导、组织与协调。
(二)学校年鉴编纂办公室(职能部门为档案馆)负责具体 的编撰工作。提出年鉴编撰提纲,安排各单位编撰任务及分工, 提出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编写稿件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等。
(三)学校各部门、单位为基础稿件的编撰与所需各类材料 的提供者,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四)年鉴编纂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年鉴稿件与相关材料的组 织、汇总、编辑、修改,最终提交学校年鉴编纂工作委员会审定。
四、工作安排
(一)年鉴编写任务下发各部门、单位后,各部门、单位落 实编写人员,明确编写任务和要求,正式启动编撰工作。
(二)2024 年 5 月 10 日前,完成本单位各类材料的报送。 所报材料,须经部门、单位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部门、单位的年鉴编写任务分配单在吉林建筑大学 年鉴工作 QQ 群中下发。请参考任务分配单撰写。
(四)各部门、单位所交初稿,由学校年鉴工作办公室审验, 并经与各单位协商审改后,形成确认稿。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一 并交送。
五、年鉴材料移交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吉林建筑大学年鉴工作 QQ 群:89303167,希望各单位领导 和年鉴撰写人员加入, 以便工作交流与文件的传递。
联系人:杨 毅 联系电话:0431—84566241